第169章 送他

發佈時間: 2025-03-21 15:05:3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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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是可惜,林清歡不讓。

林清歡想着,父母應該是沒看見,她雖然不矮,但何言朗也很高,他的身軀應該是擋了她。

且老一輩撞見人接吻,那避嫌程度堪比碰見了鬼,匆匆一眼就恨不得收回自己視線的那種程度。

“你與你父母還真是挺像的。”何言朗打趣道,“走樓梯避嫌這種事情都能夠想得出來。”

就真挺親生的。

而且還能好死不死撞見。

林清歡“嗯”了一句,繼續往前走。

何言朗走上前來握林清歡的手,十指相扣,不讓人掙脫,“寶貝,剛剛還好我反應快,不然你可就真領着我與岳父岳母見面了。”

他還再一次強調,“雖然我並不介意與他們見面。”

見面禮什麼的,打一個電話就可以幾卡車幾卡車往這邊送。

林清歡被握着掌心出了汗。

她呵呵笑着,很無聊但又不想和何言朗說話,只能敷衍了事。

她的沉默,與他的熱情,對比起來,被冷落的人,內心裏多少會有點兒難受。

其實,何言朗也不是話多的人。

“寶貝,你就沒有其他什麼想問我的嗎?或者關於我的。”

林清歡一聽,扯出一個笑,那笑裏夾雜着心酸,“原來你也知道,我對你瞭解並不多。”

我們不是很熟悉,可是卻做盡了親密之事。

在何言朗面前,林清歡是透明的,完全沒有任何隱私或者祕密可言,他想知道她任何信息消息,就能立馬知道。

可在林清歡面前,何言朗確實神祕莫測的,她唯一知道的,他是京大校草,學生會主席,至於家庭背景,其他什麼之類的,都是各種流言小道信息。

幾分真幾分假,誰知道呢。

一開始,就是不對等的。

“那我現在告訴你。”

林清歡沒應也沒拒絕,全當聽八卦。

“我是三順集團創始人何焱赫的第二個孫子。”

三順集團,國內第一大集團,還真和駱舟然講得一樣。

林清歡知道三順集團姓何,也知道三順集團創始人何焱赫,以及他的兒子女兒們,網上都有公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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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他的孫子輩們,身份卻神祕多了,網上的消息並不多。

如今聽何言朗親口承認,內心裏還是無比震撼。

她要怎麼和他鬥。

她一個普普通通的女孩子,要和一個背靠大集團的太子爺鬥嗎?

“何言嶼,你認識的,就是那個草包,我二伯的兒子,除此之外我還有一個大哥,何言清,大伯的兒子,也是最有望成爲三順集團繼承人的。”

何言朗雲淡風輕說着。

彷彿那些明爭暗鬥,勾心鬥角不存在一樣。

他在畸形的環境里長大,雖有父母,卻被爺爺養大,直到十五歲才回到自己親生父母身邊。

但老爺子對他的掌控從來都都沒結束過,直到現在都還在繼續,老爺子誰都不愛控制,就很愛很愛掌控他。

最初來京大上學的時候,他平均一二天回去一次,直到最近一年,翅膀硬了,加之林清歡的原因,不那麼愛聽老爺子的話了。

林清歡很想問何言朗什麼時候會膩掉她,放她走,但她嘴脣張了張,話卻問不出口,順着他的話說了一句,“你們家挺複雜的。”

“還行,也就吃人不吐骨頭,手足相煎。”

他這是要背曹植的《七步詩》嗎?

林清歡記得。

何言朗設計把自己未婚妻送到了何言嶼牀上。

這麼一想,他還真沒誇張,真相互算計,各種利用。

林清歡只覺得後背發冷,手心裏出汗。

她是普通人,不想被捲入豪門爭權奪利的相互算計當中去,成爲炮灰。

不是,她這是在給自己加戲嗎?

她只是何言朗衆多玩伴當中的一個,她怎麼就自動帶入他愛人的角色當中去了。

他手眼通天,有權有勢,現在又加上了一個心思深沉,慣會玩弄技巧,林清歡只覺得內心更加悲涼了。

難道真要等到對方把自己玩弄膩了,肯放手了,才能作罷嗎?

“怎麼?歡歡,你在害怕我嗎?”

他一直觀察着林清歡的反應,那臉上表情可真夠精彩的,五彩斑斕的,先是震驚,而後是厭惡,再往後就是現在這副害怕的樣子。

“沒、沒有。”

還說沒有,手心裏都出冷汗了,何言朗沒揭穿她,但是握得更緊了。

八樓說高也不高,說低也不低,兩個人卻是從八樓一直走到了小區。

也不覺得累。

下樓總比上樓來得輕鬆。

林清歡將他送上了車。

何言朗挑眉笑着問道,“要不今晚別回家,和我出去?”

林清歡臉色慘白,往後退着。

“不要。”

他開一個玩笑而已,她卻在較真。

“這是在家,又不是在學校,在家夜不歸宿不好。”

“意思在學校就可以夜不歸宿,當着父母面是乖乖女,揹着父母就可以很玩得開了?”

他這麼一撩撥,她耳根子又要熟透了。

“何言朗!”林清歡生氣了。

他笑着,其實就是不捨,捨不得離開,總有講不完的話,總想找點話題聊着。

雖然他的話總是很不正經。

“我先回去了。”林清歡想逃,多待一秒都是對自己精神的折磨。

“歡歡!”何言朗還不讓。

小區里人來人往,難免會遇見熟悉的人,且他的人與他的車一樣,很難不吸引人注目。

“再陪陪我。”何言朗不想就這樣孤零零一個人回去,太折磨人,林清歡不知道,其實他最近幾日都不能正常入睡,沒經歷之前他自己也不知道。

一定得靠喝酒到爛醉。

或者工作學習到天亮。

一旦停下來或者清醒下來,滿腦子都是林清歡哭着說討厭他,恨他,要用刀刺向他。

比愛而不得更難受的滋味是:曾經擁有過,體會過喜歡的人在身側的感覺,而後被對方所厭棄,所討厭。

林清歡環顧四周,八九點多的小區還很熱鬧,跑步的、散步的等還有一大堆。

“十分鐘。”林清歡說。

“十分鐘?”從來只有他給別人規定時間計時,現在她倒是學會卡他時間了。